没收到发票,原材料怎么记账呢?

当企业购入原材料,但尚未收到相应的发票时,可以依据合同或送货单先行估计该批原材料的价值。待实际收到发票后,需对原先的暂估金额进行调整,并按照正确的数额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在未收到发票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或送货单预估原材料价值,并记录在账目中。

随后,在实际收到发票时,需要将之前暂估的金额冲减掉,同时按照发票上注明的正确金额重新入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XX材料—暂估,

贷:应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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