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所需材料包括:
《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清算报告、未缴销的发票、发票领购本、《社保注销通知单》以及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税务局将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