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3、领用原材料等外购存货:
贷:原材料。
4、建造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