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事务和事项应当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