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也要去走对公账户,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