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如何做入账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在其控制额度内食堂发生购买食材、支付员工工资等支出事项时,使用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到供货商、员工账户,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工作午餐费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食堂其他应付款—食堂收支,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其他应付款—食堂收支。

如果使用自有资金由实有资金账户支付款项的,做如下分录,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工作午餐费、会议费等,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食堂其他应付款—食堂收支,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其他应付款—食堂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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