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完工或者达到预定使用目标的在建工程应该在期末转入到固定资产科目,并在以后期间按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来计提对应的折旧金额。其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原材料等。
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贷:在建工程—XX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