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必须在汇算清缴之后吗


利润分配必须在汇算清缴之后,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顺序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期间亏损(5年之后允许税前弥补);

2、缴纳企业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