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对外捐赠等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对于外购商品捐赠支出,应该视同销售,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