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成橡胶期货合约
核心交易参数
合成橡胶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
正式上市交易
的标准化金融工具,其核心交易参数按合约规则设定如下:
- 交易代码
:BR,作为合成橡胶期货在交易所交易
系统中的唯一标识,用于交易委托申报、合约信息查询、持仓管理等操作;
- 标准交易单位
:每手 5 吨,即投资者申报交易时,委托数量需以 “手” 为单位,且每手对应 5 吨合成橡胶标的资产;
-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5 元 / 吨,即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价格的变动幅度需以 5 元 / 吨为最小单位递增或递减。基于此参数,当合约价格发生一次最小变动单位(一个基本点)时,单手持仓投资者的盈亏变动金额为 25 元人民币(计算过程:5 元 / 吨 ×5 吨 / 手 = 25 元 / 手)。
二、合成橡胶期货交易时间
安排
合成橡胶期货交易实行 “白盘 夜盘” 双时段交易模式,具体交易时间划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下:
- 白盘交易时间:
- 上午时段:9:00-10:15(第一节交易),10:15-10:30 为中场休息时间;休息结束后,10:30-11:30 为第二节交易;
- 下午时段:13:30-15:00(第三节交易),午间休息时间为 11:30-13:30;
夜盘交易时间:21:00-23:00,夜盘交易时段为连续交易模式,无中场休息。注: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节假日休市公告或调整交易时间,将以交易所官方最新通知为准,投资者需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三、2025 年合成橡胶期货交易费用结构
根据 2025 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期所”)最新规定,合成橡胶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明确如下:
- 手续费计算方式:开仓与平仓环节的手续费均按当期成交金额的0.002%(即万分之 0.2)计算,开仓与平仓手续费标准保持一致;
- 费用测算示例:以单手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价值 13000 元为例,单次开仓或单次平仓操作的手续费金额测算如下:
- 单手续费约为 1.3 元(计算过程:13000 元 / 手 ×0.002%=1.3 元),即开仓、平仓各需支付约 1.3 元手续费。
四、合成橡胶期货交易保证金规则
上期所对合成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明确界定,该比例为9%。根据保证金比例与杠杆效应的换算公式(杠杆倍数 = 1÷ 保证金比例),可推算出合成橡胶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约为 11 倍(即 1÷9%≈11)。
该保证金比例设定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市场交易稳定性,有效控制交易双方的履约风险。以单手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价值为基准测算,投资者进行一手交易需向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约为 5850 元人民币(计算过程:以合约价格对应单手价值为基础,按 9% 保证金比例计算,即单手合约价值 ×9%≈5850 元)。
五、合成橡胶期货交割与持仓管理规则
- 交割月份与时间设定:
- 交割月份覆盖:合成橡胶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范围为每年 1 月至 12 月,投资者可交易对应月份的标准化合约;
- 最后交易日:定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 15 日,若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上期所认定的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两个工作日,符合交割条件的投资者需在此期间完成交割相关操作。
个人投资者持仓限制:作为上期所上市品种,合成橡胶期货明确规定个人投资者不具备实物交割资格,需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 3 个交易日闭市前,完成所有持仓的平仓操作。截至该时点闭市,若个人投资者仍持有未平仓头寸,上期所将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合成橡胶期货合约细则,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强制平仓处理,相关风险与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交割月持仓与交易单位要求:投资者在合成橡胶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其持仓数量与交易量需严格符合 “2 手整数倍” 的要求,即持仓数量、申报交易数量均需为 2 手的倍数(如 2 手、4 手、6 手等),以确保符合上期所交割管理规定,保障交割环节有序开展,维护交割月市场稳定运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