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燃料油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5〕352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5〕53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5年12月9日结算时起,原油、燃料油、低硫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2025年12月8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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