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查处菜籽油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案涉事作坊被罚没款3450元

据汉中市场监管消息,2025年3月,陕西省城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菜籽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涉事作坊生产的菜籽油中被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目前已被依法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4日,城固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固县王氏榨油坊生产的菜籽油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显示,样品中乙基麦芽酚实测值为330μg/kg,而根据国家标准,该添加剂在菜籽油中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榨油坊存有0.4kg乙基麦芽酚。经查,涉事批次菜籽油共计生产25kg,货值金额450元。

经查,城固县王氏榨油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召回涉事产品、主动消除不良后果,且全力配合调查,符合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城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涉案0.4kg乙基麦芽酚及违法所得450元,并处3000元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食品生产经营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本案的查处不仅维护了食品安全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也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用植物油专项抽检力度,推动行业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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