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锐誉进取私募被出具警示函,涉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

  蓝鲸新闻1月20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杭州锐誉进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杭州锐誉进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锐誉进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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