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2026年3月临近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自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收盘起,铜、铝、锌、铅2603合约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2603合约应调整30手的整数倍,黄金、铸造铝合金2603合约应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白银、锡、纸浆、丁二烯橡胶2603合约应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镍2603合约应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不锈钢2603合约应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氧化铝2603合约应调整为15手的整数倍;自2026年3月9日(星期一)收盘起,2603合约的个人持仓调整应为0手;自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收盘起,燃料油2604合约的个人持仓调整应为0手。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自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收盘起,阴极铜2603合约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号胶2603合约应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自2026年3月9日(星期一)收盘起,阴极铜、20号胶2603合约的个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自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收盘起,原油2604合约的个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自2025年3月24日(星期二)收盘起,低硫燃料油2604合约的个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

  根据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个人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收盘起,2603合约的个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

  若您持有的上述合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交易所要求及时调整,我公司有权对您的该合约执行强平。根据交易所规则,若您违规进入交割月被交易所强行平仓的,盈利部分将被交易所罚没,亏损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严格遵守,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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