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存在”?

哲学上的基本范畴。表示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着的物质世界的概念。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存在的解释根本不同。

唯物主义认为,存在是在意识之外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是物质的同义语。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

唯心主义则认为,存在依赖于意识,或等同于意识。

贝克莱说:“存在就是被感知。”黑格尔认为,存在就是“绝对精神”。这都是对存在的唯心主义解释。前者是主观唯心主义,后者是客观唯心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不限于承认存在的客观性,存在的重要特点在于它的物质性。

正是由于物质的不断运动和发展,才产生出形形色色的存在形式(具体事物、过程和现象)。因此,辩证唯物主又不承认先于物质的或脱离物质的所谓“纯粹”的存在。把存在和物质分开,即使承认存在的客观性,也完全可以同客观唯心主义相结合。

新托马斯主义者鲍亨斯基说过:“实在论者既可能是唯物主义者,也可能是唯灵论者,因为实在论只要求承认存在不依赖于思维,而这个存在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完全没有确定。”企图使存在离开物质,就不可避免的导致唯心主义。

存在这个概念用于社会发展时,指的是社会存在,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物质生活决定社会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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