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是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
**同志在阐述矛盾的普遍性时,指出其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天地周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有矛盾;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一切事物是包括着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以及反映这些现象的思维运动)。一切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自始至终都有矛盾,矛盾的斗争就是它们运动起来的最根本的原因。这是没有任何例外的。下面我们就根据**同志的指示,从两方面说明矛盾的普遍性的意义。
第一、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存在着矛盾。没有矛盾的事物是没有的。所有科学都是反映客观矛盾的。例如数学中的正数和负数;力学中的作用与反作用、引力与斥力;物理学中的阴电和阳电,化学中的化合和分解;生物的成长、生命的延伸乃是不断更新的新陈代谢的矛盾过程,生物停止了新陈代谢也就停止了生命;人的大脑的活动过程,乃是兴奋与抑制的对立过程。外在环境的条件刺激了人的感觉器官,才影响大脑兴奋起来,这种兴奋可以集中在某一点上,也可以传播开来。和兴奋相对立的就是抑制,它可以传播到大脑皮层的各部,消灭兴奋。没有抑制也就不可能有神经细胞的兴奋。为了使大脑皮质某一些神经细胞发生兴奋,同时,就必须使其他部分的神经细胞发生抑制,在抑制过程,神经细胞就能够得到休息。兴奋,抑制两种对立的现象就形成大脑神经活动的过程。
每一社会经济形态都普遍地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拼命保存旧生产关系的剥削阶级,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表现为阶级的斗争。阶级斗争就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已经没有要求保存旧生产关系的剥削阶级,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主要的表现为前进与保守的矛盾,当然,也就不会发展到冲突的地步,而可以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
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完全适合”,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没有任何矛盾。这就否认了矛盾的普遍性,这是形而上学的见解。这是错误的。
关于这个问题,斯大林同志写道:“‘完全适合’这种说法是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来理解的。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仿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决没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增长的现象。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力量。这种力量,就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无可争辩地是走在生产关系前面的。生产关系只是经过一些时候,才会被改造得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那末,‘完全适合’这种说法该怎样来理解呢?应该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常不会弄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了的生产关系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作到这点,是因为在这社会的成分中没有那些能够组织反抗的衰朽的阶级。当然,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有落后的惰性的力量,它们不了解生产关系有改变的必要,但是这种力量,当然不难克服,而不致把事情弄到冲突的地步。”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同样存在善生谨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过,它不会发展到冲突的地步罢了。
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矛盾的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点,在文学艺术上的表现就是“无冲突论”,就是在作品中不去揭露和批判那些落后的现象。
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矛盾的观点是非常有害的。客观上,它叫人们解除思想武装,放下斗争武器。
工人阶级的政党——**党,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统一的党。但是我们不能像形而上学那样理解,认为既然是统一的,就没有矛盾,没有斗争。不,在我们统一的**党的内部也有矛盾。**同志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人类的认识运动也是一个矛盾的过程,即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理论落后于实践的事是常常发生的,因为社会实践是经常变化的,日新月异的。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去研究向未深入研究过的事物,研究新冒出来的事物,发展理论认识,使之更进一步地接近绝对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一致的原则,就是在不断地解决上述矛盾中实现的。如果理论不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理论就变成了僵死的教条,就不能和实践一致了,认识运动也就停止了。当然,整个人类的认识运动是永远也不会停止的。但是有些人,在达到了一定的认识之后,就骄傲自满了,就认为认识到顶了,再也不去研究新的现实。这就意味着他的思想运动停止了,其结果只有被远远地抛在生活的后面。
第二、“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是说,矛盾并不是在事物发展的某个阶段才出现,而是从一开始就有的,并且一直贯串到这个事物的消亡。只有这一事物变成了另外事物,原来的矛盾才停止了。这时,新事物又开始了它的发展过程,即展开了新的矛盾运动。例如,每个社会的经济形态,从开始就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是后来才有的,不过开始时这种矛盾没有激化罢了。
在《矛盾论》中,**同志批判了德波林学派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见解。德波林学派认为事物的矛盾不是开始就有的,而是发展到后来才出现的;认为事物最初只有差异,没有矛盾,从差异开始然后发展成为矛盾。这是完全错误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同志写道:“他们(按:指德波林学派——引者注)不知道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个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互相矛盾,仅仅还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它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巩固的联盟,并在由社会主义走向**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解决这个矛盾。”
由此可见,差异就是矛盾,在这里是矛盾的差别问题,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
承认每一事物发展过程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反对认为矛盾是在半路上才有的荒谬论点,是有巨大的原则意义的。坚持这一点,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相反的,就是违背了辩证法。如果事物原来没有矛盾,那末,怎么后来就会有了矛盾呢?其唯一的解释,就是由于外力的推动才有了矛盾。很显然,这不是已经走到外因论、机械论了吗?德波林就是从这里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机械论去的。
承认每一事物发展过程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反对认为是在半路上才有了矛盾的荒谬论点,在实践上具有巨大的意义。例如,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目前在我国农业中是新的生产关系,与当前的农业生产力是“完全适合的。如果像形而上学那样,认为合作社开始时没有矛盾,以后才会有矛盾,那末,现在就可以睡大党,等到将来有了矛盾再去解决,那必然造成严重的恶果。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从它一开始起就存在着矛盾:土地与劳动力分红的矛盾、生产资料作价入股的矛盾等,如果这些矛盾不解决,农业社就不会发展巩固起来,就是放弃了对合作社的领导。那是非常危险的。
矛盾的普遍性的全部意义,就是:一切事物发展过程都存在着矛盾;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从开始就有矛盾,一直发展到这个过程的终了。矛盾的统一构成这件事物,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一直到矛盾的新的方面克服了旧的方面,发展过程就终结了,变成为另一件事物;这件新的事物又开始了它自己的矛盾发展过程。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矛盾的普遍性的原理,教导我们:认识事物必然去发现、研究事物的内部矛盾;否认矛盾的普遍性,那就不可能认识事物。
(1956年《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