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商务厅消息,商务部于2月28日发布终裁公告,裁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5.9%的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措施自3月1日起实施,期限为5年。
此次调查始于2024年9月9日。立案后,商务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于2025年8月发布初裁公告,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此次终裁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并决定实施最终措施。
商务部表示,该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产业压力,有利于维护国内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调查过程中,中方在规则框架内考虑了加方表达的合理诉求,并基于事实和证据作出最终裁决。
中方重申,一贯主张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分歧,并愿与加方一道,继续深化中加经贸合作,增进两国民众福祉。
原文: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加拿大油菜籽反倾销案终裁答记者问(来源:山西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