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九号
《天津市档案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