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运欧线相关合约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集运欧线期货及期权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经交易所研究决定,现对集运欧线相关合约的交易规则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内容
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 自 XXXX年XX月XX日(星期X)收盘结算时 起,集运欧线主力合约及部分近月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至 [请在此处填写具体百分比,15%],非主力合约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及客户做好风险控制,确保账户资金充足。

涨跌停板幅度调整: 自 XXXX年XX月XX日(星期X) 起,集运欧线相关合约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调整为 [请在此处填写具体百分比,±8%],若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交易所将根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持仓限额调整: 为防范市场过度投机,自 XXXX年XX月XX日(星期X) 起,对集运欧线各合约的单边持仓限额进行调整,个人客户持仓不得超过 [请在此处填写具体手数] 手,单位客户持仓不得超过 [请在此处填写具体手数] 手,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流程不变,仍按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交易手续费调整: 自 XXXX年XX月XX日(星期X) 起,集运欧线相关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含开平仓手续费)调整为 [请在此处填写具体标准,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或 X元/手],标准仓单交割手续费维持不变。
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交易所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 中的内容为示例性占位符,实际使用时请替换为交易所的具体信息、日期、百分比、手数、费用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