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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亿”——这个可能承载着你创业梦想、心血投入的品牌名称,突然发现已被他人注册为商标,相信不少品牌方都会感到焦虑与无助,商标被抢注不仅可能阻断品牌市场布局,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但并非无计可施,本文将从法律路径、应对策略、预防措施三方面,为你提供“欧亿商标被抢注”后的解决方案。

冷静核实:确认商标状态与抢注性质
面对“欧亿被注册”的情况,第一步不是盲目维权,而是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
- 查询途径: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查询系统”,输入“欧亿”文字及对应类别(如第35类广告商业、第42类技术服务等),查看商标的申请号、申请人、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初审公告、已注册、无效等)。
- 判断抢注性质:若抢注方是“职业抢注人”(即批量注册非自身使用的商标),或与你品牌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且你方在先使用“欧亿”并已形成一定知名度,则可能构成“恶意抢注”;若抢注方是在不同类别(如你做餐饮,对方做服装),且无恶意,则维权难度较大,需评估市场混淆可能性。
法律维权:四条路径夺回商标权
根据商标法规定,针对“欧亿”被抢注,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权利:

提出异议(针对初审公告期商标)
若“欧亿”商标正处于申请后的3个月初审公告期,可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并提供证据证明:
- 你方在抢注方申请日前已在先使用“欧亿”商标(如早期合同、宣传物料、销售记录等);
- “欧亿”经使用已具备一定影响力(如媒体报道、消费者认知度、市场销售额等);
- 抢注方存在恶意(如曾与你方有过合作、接触过品牌信息,或明显以勒索为目的注册)。
注意:异议需在公告期内提出,逾期将丧失机会。

申请宣告无效(针对已注册商标)
若“欧亿”商标已注册满5年,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需证明:
- 抢注违反《商标法》第32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或存在《商标法》第13条(驰名商标保护)、第44条(恶意注册、损害公共利益等)规定的无效情形。
证据重点:在先使用证据、品牌知名度证据、恶意证据(如抢注方曾联系你方高价转让商标)。
协商转让或收购
若法律维权成本较高,或抢注方愿意合作,可通过协商方式以合理价格受回“欧亿”商标,需注意:
- 明确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 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经核准公告后完成转让(转让时间约6-8个月)。
行政诉讼(针对异议/无效申请被驳回)
若商标局驳回了你的异议或无效申请,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此路径需专业律师支持,证据准备要求更高。
预防为主:避免品牌再遭“抢注之痛”
商标维权耗时耗力,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布局:
- 及时注册:品牌名称确定后,立即提交商标申请,覆盖核心类别及关联类别(如“欧亿”做科技服务,需注册第9类软件、第42类技术服务等);
- 查询先行:注册前通过商标局或专业代理机构进行“近似查询”,避免与他人在先商标冲突;
- 监测预警: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监测商标动态,及时发现他人申请的近似商标,尽早提出异议;
- 国际注册:若品牌有出海计划,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目标国家/地区同步保护“欧亿”商标。
“欧亿”商标被抢注虽令人头疼,但只要冷静分析、证据充分、路径正确,仍有较高概率夺回品牌权,核心在于“快”——及时行动、尽快收集证据,并善用法律武器,品牌方需树立“商标先行”的意识,将商标保护融入品牌发展的全流程,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为他人作嫁衣”的困境,你的品牌价值值得被全力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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