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抹茶吗交易所吗?从抹茶事件看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法律边界

“可以告抹茶吗交易所吗?”——这个问题最近在加密货币社区频繁出现,起因是某头部交易所“抹茶”(MEXC)被曝出存在暂停提币、项目方跑路、用户资产无法正常提取等问题,导致大量投资者损失惨重,愤怒的用户们开始讨论:“我们能不能起诉交易所?”“法律会保护我们吗?”

加密货币交易所作为连接用户与数字资产的“桥梁”,其合规性与责任边界一直是行业争议的焦点,本文将以“抹茶事件”为切入点,结合国内外法律实践,分析用户在面对交易所侵权时,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及维权的难点与可能路径。

“抹茶事件”暴露的问题:交易所的责任在哪里?

所谓“抹茶事件”,并非单一案例,而是近年来加密货币交易所乱象的一个缩影,具体问题包括:

  1. 无预警暂停提币:用户突然发现无法提取资产,交易所仅以“系统维护”“风险排查”等理由搪塞,却未明确恢复时间;
  2. 项目方“暴雷”牵连用户:交易所上线了存在诈骗或技术漏洞的项目(如“空气币”“Rug Pull”),项目方跑路后,交易所未承担相应责任;
  3. 用户资产不透明:交易所未定期公示用户资产托管情况,甚至被曝出挪用用户资产进行“高杠杆交易”,导致风险爆发;
  4. 客服与沟通机制失灵:用户维权时,客服长期无回应,投诉渠道形同虚设。

这些问题直指交易所的核心责任:保障用户资产安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交易所未能履行这些责任时,用户的财产权便受到侵害,法律维权自然成为选项之一。

可以告吗?法律视角下的“原告诉讼资格”

用户能否起诉交易所,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起诉需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条件,在“抹茶事件”中,用户与交易所之间存在明确的服务合同关系:用户通过交易所平台进行交易、托管资产,交易所则提供交易通道、资产保管等服务,当交易所违约(如擅自冻结资产)或侵权(如挪用资产)时,用户的财产权直接受损,具备“直接利害关系”,起诉资格不存在法律障碍

难点在于法律适用与管辖权

  1. 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

    • 若因交易所“暂停提币”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用户可主张“违约责任”,要求交易所继续履行(恢复提币)、赔偿损失(如资产贬值损失)。
    • 若因交易所挪用用户资产导致亏损,用户可主张“侵权责任”,要求交易所赔偿直接损失。
      但实践中,用户需证明交易所的“违约/侵权行为”与“损失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对普通用户而言存在举证难度。
  2.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加密货币交易所多为跨境运营,注册地、服务器地、用户所在地可能分属不同国家/地区,抹茶交易所注册于 Seychelles(塞舌尔),服务器可能分布在新加坡或欧洲,而用户分布在全球各地,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合同纠纷”,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若交易所未在中国境内实际运营,用户可能面临“跨国诉讼成本高、执行难”的问题。

国内用户维权的现实难点:法律保护“真空”还是“执行障碍”?

尽管用户具备起诉资格,但在实际操作中,维权之路仍充满障碍:

法律定性模糊:加密货币财产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中国虽未明确禁止个人持有加密货币,但已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这意味着,用户因加密货币交易产生的财产纠纷,法院是否会受理、如何判决,存在不确定性,部分法院可能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起诉,或仅支持“本金返还”,对“预期收益”“贬值损失”等不予保护。

交易所“去中心化”话术下的责任规避

许多交易所(尤其是注册境外的交易所)常以“去中心化”“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为名,强调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不直接管理用户资产”,试图规避责任,但实际上,交易所仍通过“托管私钥”“控制用户账户”等方式实际掌控资产,其“去中心化”更多是营销话术,用户需通过证据(如交易记录、服务协议)证明交易所对资产的实际控制,才能突破其“责任豁免”的抗辩。

证据收集与跨国执行困难

用户维权需提供的关键证据包括:交易记录、资产托管证明、与交易所的沟通记录、交易所的违约/侵权行为证据等,但若交易所服务器在境外,用户申请“证据调取”需通过司法协助程序,流程繁琐且耗时,即便胜诉,若交易所在中国境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用户仍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回钱”的困境。

可能的维权路径:从“个体诉讼”到“集体行动”

尽管存在诸多难点,用户并非完全无计可施,以下路径可供参考:

个体诉讼:聚焦“具体违约行为”

用户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案由(如“服务合同纠纷”),收集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交易所明确承诺“随时提币”却单方面暂停,用户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要求赔偿,若涉案金额较小(如不超过10万元),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集体诉讼:降低维权成本,增强影响力

针对大规模用户受损(如某项目方跑路导致数千用户资产归零),可考虑“集体诉讼”或“代表人诉讼”,2023年中国《证券法》已确立“中国特色集体诉讼制度”,虽目前主要适用于证券领域,但加密货币纠纷可参考其逻辑:由部分用户推选代表人,全体受损用户判决结果“一体适用”,降低个体维权成本。

监管投诉与行政举报

除司法途径外,用户可向监管部门(如国家网信办、央行、外汇管理局等)举报交易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如非法集资、洗钱、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等),若交易所涉嫌刑事犯罪(如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安机关可介入调查,用户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国际仲裁与跨境合作

若交易所注册地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定(如《纽约公约》),用户可尝试向交易所注册地或服务器地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塞舌尔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相对宽松,但当地法院仍可能受理因“合同违约”引发的纠纷,用户可通过国际律师组织协助,调查境外资产线索,提高执行成功率。

维权是权利,但更需行业自律与监管完善

“可以告抹茶吗交易所吗?”——答案是肯定的,但维权的难度远超普通民事纠纷,这背后,是加密货币行业长期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困境:用户财产权缺乏明确法律保护,跨境维权成本高昂,交易所利用“信息差”与“地域差”规避责任。

对于用户而言,提高风险意识是第一要务:选择合规交易所、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分散资产托管、留存交易证据,是降低维权风险的基础,对于行业而言,交易所需主动承担“看门人”责任,而非将“逐利”凌驾于用户权益之上,对于监管者而言,明确加密货币财产权属性、建立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抹茶事件”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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