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 号胶期货基本交易参数
20 号胶期货作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上期能源”)上市的标准化商品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上期能源发布的《20 号胶期货合约
交易规则
》,具体设定如下:
参数类别 | 具体标准 | 备注说明 |
交易品种名称 | 20 号胶期货 | 标准化商品期货合约,执行上期能源统一交易、清算、交割及风险控制规则 |
交易代码![]() |
NR | 用于交易系统![]() ![]() |
交易单位![]() |
10 吨 | 最小交易单位为 1 手,每手对应 10 吨 20 号胶现货标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标准)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 吨 | 合约价格以 “元 / 吨” 为单位申报,申报价格需为最小变动价位![]() |
最小变动价位 | 5 元 / 吨 | 合约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为 5 元 / 吨,每手合约对应最小盈亏为 “5 元 / 吨 ×10 吨 = 50 元” |
20 号胶期货交易时段分为日间交易(白盘)与夜间交易(夜盘),具体时间如下(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期能源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 具体交易时段 |
日间交易(白盘) | 上午 9:00-10:15、10:30-11:30;下午 13:30-15:00 |
夜间交易(夜盘) | 21:00-23:00 需特别说明:上期能源交易系统仅在上述时段内接受合规委托申报(含境内外投资者委托),超出时段的委托指令将被系统自动驳回;若交易时段内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如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流动性不足、不可抗力等),上期能源有权依据《交易规则》暂停交易,恢复交易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
根据上期能源 2025 年最新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20 号胶期货手续费按交易类型(开仓、平仓、日内平仓)执行差异化费率政策,具体规则如下:
以合约成交价格 15000 元 / 吨为例(原文 “15,000 元每手” 表述有误,修正为 “15000 元 / 吨”),分别计算不同交易类型的手续费:
根据上期能源《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 号胶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8%,该比例对应市场杠杆倍数约为 12.5 倍(杠杆倍数 = 1 / 初始保证金比例 = 12.5 倍)。
期货公司可根据投资者风险评级(需达到 C3 及以上风险等级)、持仓规模(如是否为投机持仓或套保持仓)、市场波动率(如近期价格涨跌幅、国际大宗商品市场联动影响)等合规因素,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具体加收标准以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风险揭示书》《保证金收取标准告知函》为准。
保证金计算公式为: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最新成交价(元 / 吨)× 交易单位(吨 / 手)× 保证金比例。
以合约最新成交价 15000 元 / 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 8% 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15000 元 / 吨 ×10 吨 / 手 ×8%=12000 元 / 手,即投资者交易一手 20 号胶期货,在上述条件下需缴纳的交易所初始保证金金额约为 12000 元;若期货公司额外加收保证金,实际需缴纳金额需按 “初始保证金 ×(1 额外加收比例)” 重新计算并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