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铜期货交易手续费怎么收取?

一、国际铜期货基本交易参数

国际铜期货作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上期能源”)上市的标准化商品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上期能源发布的《国际铜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具体设定如下:


参数类别 具体标准 备注说明
交易品种名称 国际铜期货 标准化商品期货合约,执行上期能源统一交易、清算、交割及风险控制规则
交易代码 BC 用于交易系统委托申报、行情数据传输、跨境结算的唯一标识代码
交易单位(每手) 5 吨 最小交易单位为 1 手,每手对应 5 吨国际铜现货标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标准)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 吨 合约价格以 “元 / 吨” 为单位申报,申报价格需为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最小变动价位 10 元 / 吨 合约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为 10 元 / 吨,每手合约对应最小盈亏为 “10 元 / 吨 ×5 吨 = 50 元”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7% 超出波动限制的价格申报将被交易系统自动拒绝,涨跌停板幅度可随市场调整

二、国际铜期货交易时间安排

国际铜期货交易时段分为日间交易(白盘)与夜间交易(夜盘),具体时间如下(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期能源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具体交易时段
日间交易(白盘) 上午 9:00-10:15、10:30-11:30;下午 13:30-15:00
夜间交易(夜盘) 21:00 - 次日 1:00
需特别说明:上期能源交易系统仅在上述时段内接受合规委托申报(含境内外投资者委托),超出时段的委托指令将被系统自动驳回;若交易时段内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如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流动性不足、不可抗力等),上期能源有权依据《交易规则》暂停交易,恢复交易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国际铜期货手续费计算规则

根据上期能源 2025 年最新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国际铜期货手续费按交易类型(开仓、平仓、日内平仓)执行差异化费率政策,具体规则如下:


(一)手续费费率标准

  1. 开仓手续费:按合约成交金额的 0.1‱(即万分之零点一,对应费率 0.001%)计收;
  2. 非日内平仓手续费:与开仓手续费执行统一费率,即按合约成交金额的 0.1‱计收;
  3. 日内平仓手续费:暂免收取,手续费费率为 0,具体减免期限以上期能源后续发布的通知文件为准。
  4. 手续费计算公式为:单手手续费 = 合约成交价格(元 / 吨)× 交易单位(吨 / 手)× 手续费费率(日内平仓时费率取 0)。

(二)手续费计算实例

以合约成交价格 65000 元 / 吨(原文 “65,000 的价格” 补充单位为 “65000 元 / 吨”)为例,分别计算不同交易类型的手续费:

  1. 开仓手续费:65000 元 / 吨 ×5 吨 / 手 ×0.001%=3.25 元 / 手;
  2. 非日内平仓手续费:65000 元 / 吨 ×5 吨 / 手 ×0.001%=3.25 元 / 手;
  3. 日内平仓手续费:0 元 / 手。
  4. 即投资者完成一手国际铜期货 “开仓 非日内平仓” 操作,需支付总手续费约 6.5 元;若为 “开仓 日内平仓” 操作,需支付总手续费约 3.25 元(实际费用需以当期合约成交价格及上期能源费率调整公告为准)。

四、国际铜期货保证金计算规则


(一)保证金比例标准

根据上期能源《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国际铜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9%,该比例对应市场杠杆倍数约为 11 倍(杠杆倍数 = 1 / 初始保证金比例≈11.11 倍)。

期货公司可根据投资者风险评级(需达到 C3 及以上风险等级)、持仓规模(如是否为投机持仓或套保持仓)、市场波动率(如近期价格涨跌幅、国际有色金属市场联动影响)等合规因素,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具体加收标准以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风险揭示书》《保证金收取标准告知函》为准。


(二)保证金计算实例

保证金计算公式为: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最新市场价格(元 / 吨)× 交易单位(吨 / 手)× 保证金比例

以合约最新市场价格 65000 元 / 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 9% 为例,分步计算如下:

  1. 单份合约价值:65000 元 / 吨 ×5 吨 / 手 = 325000 元 / 手;
  2. 交易所初始保证金:325000 元 / 手 ×9%=29250 元 / 手。
  3. 即投资者交易一手国际铜期货,在上述条件下需缴纳的交易所初始保证金金额约为 29250 元;若期货公司额外加收保证金,实际需缴纳金额需按 “初始保证金 ×(1 额外加收比例)” 重新计算并相应增加。

五、国际铜期货交割月持仓与交割规则

根据上期能源《国际铜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国际铜期货交割月相关规则如下:


(一)最后交易日与个人投资者平仓要求

  1. 最后交易日:国际铜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 15 个交易日,若该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 个人投资者平仓时限: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国际铜期货合约,需在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收盘前完成全部持仓的平仓操作,不得将持仓延续至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之后,逾期未平仓的,上期能源有权执行强行平仓。

(二)交割月持仓手数调整规则

自国际铜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起,投资者持有的所有持仓及新下达的交易委托指令,其手数需调整为 5 手的整数倍(即持仓手数需满足 “持仓手数 ÷5 = 整数”),不符合手数要求的委托指令将被交易系统拒绝,已有的非整数倍持仓需在交割月前完成调整,否则期货公司有权协助投资者进行平仓调整。

该规则旨在保障交割月市场秩序,确保实物交割环节的高效衔接,避免因持仓手数不规范导致的交割违约风险。


六、其他核心规则说明

  1. 上市交易场所:国际铜期货仅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境内外投资者需通过具备上期能源会员资格(含特殊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的期货公司参与交易,严禁通过非合规渠道(如无资质的跨境投资平台、个人代理)进行委托;
  2. 结算机制:实行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公司每日收盘后根据上期能源公布的当日结算价,对投资者账户的持仓盈亏、保证金余额、手续费等进行实时核算(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结算,境外投资者可选择人民币或外汇结算);若账户保证金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标准,投资者需在次日开盘前补足保证金,否则期货公司有权执行强行平仓;
  3. 交割规则:国际铜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交割标的为符合合约规定的阴极铜(纯度不低于 99.95%),交割地点为上期能源指定交割仓库,具体交割流程及要求以上期能源《期货交割细则》为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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