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 年玻璃期货交易费用结构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郑商所”)2025 年度最新发布的交易规则
,玻璃期货
交易手续费
收取标准已明确:单手持仓的开仓手续费与平仓手续费均按6 元人民币 / 手 / 次执行,即投资者每完成一次单手持仓的开仓操作或平仓操作(含日内与非日内平仓场景),均需按此标准缴纳手续费。该费率为郑商所统一设定的标准化费用,开仓与平仓环节费用标准保持一致,收费机制透明、无差异化,确保市场交易公平性与规范性。
郑商所对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
作出明确界定,该比例为12%。依据保证金比例与杠杆效应
的换算公式(杠杆倍数 = 1÷ 保证金比例),可推算出玻璃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约为 8 倍(即 1÷12%≈8)。杠杆交易模式虽能让投资者以较少初始资金参与较大金额的合约交易,放大潜在收益,但同时也会同步放大市场风险
,交易者需充分认知该特性,做好风险评估与资金管控,避免因过度杠杆操作
引发履约风险。
玻璃期货单手持仓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单手保证金金额 = 合约成交价 × 合约单位(20 吨 / 手)× 保证金比例。以当前市场成交价 1200 元 / 吨为例,单手持仓所需缴纳的交易所保证金金额测算如下:
单手保证金约为 2880 元人民币(计算过程:1200 元 / 吨 ×20 吨 / 手 ×12%=2880 元)。该保证金金额为投资者参与玻璃期货交易的基础资金门槛,核心作用在于保障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维护市场信用秩序,防范价格波动引发的违约风险,确保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玻璃期货是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的标准化期货产品,其核心交易参数按合约规则明确设定如下,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交易操作基准:
玻璃期货交易实行 “白盘 夜盘” 双时段交易模式,具体时间划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下,旨在匹配玻璃产业链(如建材、房地产行业)交易节奏,满足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提升市场流动性与连续性:
作为郑商所上市交易品种,玻璃期货遵循郑商所统一的持仓管理规定,核心要求如下:
郑商所明确规定,其旗下所有期货品种(含玻璃期货)均不允许投资者持有未平仓仓位进入交割月份。具体到玻璃期货,所有投资者需在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完成所有持仓的清算(即平仓)操作,确保无未平仓头寸留存。
该规则的制定旨在实现三重核心目标:一是保障交割月份市场流动性,避免非交割需求的持仓占用市场资源,影响交割环节效率;二是简化中小投资者交易流程,规避实物交割环节可能产生的仓储、运输、质检等复杂操作与额外成本;三是强化交割前市场风险控制,防范交割月份因持仓结构不合理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若投资者未按规定在期限内完成平仓,郑商所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玻璃期货合约细则,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强制平仓处理,相关交易风险、手续费、亏损及法律责任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述规则体系通过标准化的参数设定、透明的费用政策及严格的持仓管理要求,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规范、清晰的操作指引,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玻璃期货市场长期有序运作,更好服务于玻璃产业的风险管理需求与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