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首次巡回审判举行
8月13日,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首次巡回审判,在黄山市黄山区龙门乡轮渡村太平湖畔举行。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这里公开审理。当地干部群众30余人现场旁听,接受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11日,被告人王某某在黄山区汪王岭山林中,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一只,并委托他人出售牟利,获利1700元。案发后,警方查获部分黑麂肉块。经鉴定,一只黑麂整体价值为3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合议庭经评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及支付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次“家门口”的审判,将真实案例摆在村民眼前,让世代与山水打交道的乡亲们深刻认识到,山野间的“野味”绝非随意可取的“馈赠”。
据了解,黄山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让司法力量深度融入生态治理实践。基地设立后,将为太平湖生态安全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把庭审现场设在湖畔,就是要让司法审判贴近群众,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承办法官表示,黄山区法院将持续依托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巡回审判、生态普法等多元化举措,凝聚司法、行政及社会合力,用法律的刚性守护山水的灵性,让太平湖的碧水青山永续惠泽子孙后代。(记者 李丹青 通讯员 苏霜杰 陈念)(李丹青 苏霜杰 陈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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