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政策措施解读(四)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数据局、国家移民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中国贸促会、国铁集团等24个部门(单位),联合部署在45个城市集中开展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围绕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新一轮助力外贸提质增效的便利化政策措施,主要包括5方面29项举措。

  下面,我们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开展解读(接上期)。

  十三、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单证保管箱”惠企服务功能,为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海关等部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创新将区块链等技术优势转化为惠企服务功能。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在“单一窗口”搭建“单证保管箱”等服务模块,受到广大用户好评。

  具体来讲,“单证保管箱”是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档案管理的系统。企业使用该系统,主要实现企业的全量贸易数据接收、链上存档、档案检索、可信共享等功能,既能全面提升企业用户的运营能力,又能满足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监管要求,可以有效解决传统单证易篡改、核验难、共享慢等痛点问题,便利企业存证及监管部门采信留存。

  十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提供哪些服务功能?

  海关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积极深化合作,不断丰富完善“单一窗口”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依托“单一窗口”线上推广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已经成为出口信用保险领域快速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国超过90%的小微企业政策性投保业务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平台优势凸显,已成为企业开拓海外订单、保障收汇安全的“硬核护盾”。

  后续,将在“单一窗口”继续丰富“国别资讯与预警分析”“国际贸易与投资要闻”等资讯供给,增设“全球贸易救济案件动态”“信用保险典型案例”等资讯栏目;将进一步优化“单一窗口”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功能,提升理赔、融资增信等全流程业务线上办理比例;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风险资讯服务和“信保贷”服务产品,让企业能更方便地全方位享受普惠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

  十五、在支持国际展会方面,专项行动有哪些创新举措?

  近年来,展会经济快速发展,海关不断简化国际展会海关手续,已将相关举措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办展方结合实际研究统一提供担保,减轻参展企业负担。对于暂时进境的展品,可以由办展方向海关统一办理担保,担保方式方便灵活,可以为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等,从而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优化展品出入境手续,支持化妆品、食品等参展品试用试尝。对于展会期间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可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对于需少量试用、品尝的展品,海关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

  三是支持展品在展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对于暂时进境的展品,在展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准予核销结案,海关按保税货物予以监管,可按规定开展保税展示业务。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国际展会业务集成办理,为展会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统筹国际展会监管资源,提供展品通关、驻场监管服务与政策解答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随时响应展会需求。

  十六、专项行动提出要发挥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作用,持续开展“技贸护航、助企出海”巡讲及预警信息精准推送活动,具体有哪些活动计划?

  当前,全球针对进出口商品设定的技术门槛和规则标准越来越多,技术性贸易措施数量持续保持高位,增加了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海关相关部门推出了“技贸护航、助企出海”活动,主要通过线上平台智能推送信息与线下到企业讲解相结合方式开展,为企业精准“导航”,助力企业做好应对工作。

  在“技贸护航、助企出海”巡讲活动方面,旨在将复杂的国际规则转化为企业听得懂、用得上的实操指南,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一是开展常态化专题巡讲。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外贸重点区域,系统解读目标市场新规,如欧盟新电池法、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等,帮助企业掌握合规要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设立产业服务站点。在产业集聚区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或“服务站”,将服务送到企业一线。三是编制重点产业出口指南。针对重点国际市场开展国别研究,形成系统性指导文件。

  在预警信息精准推送方面,利用数字化手段,为企业装上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雷达”:一是运用AI技术,将每年通报的技贸措施与我国重点出口产业进行智能匹配,定向提供预警服务。二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微信服务号”等平台,动态推送国外技术法规、标准、产品召回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等资讯。三是定制化跟踪服务,根据企业具体需求,针对特定国家的技术壁垒提供定制化的跟踪、研判与应对服务。

  十七、对高资信企业有哪些便利措施?

  近年来,海关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针对AEO企业推出40多项激励措施,比如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等。

  今年专项行动提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AEO企业的首贷、信用贷等支持力度,加强AEO互认合作,支持企业在境外享受更多便利。海关将积极推动相关金融机构为AEO企业提供更多联合激励措施,为符合条件的AEO企业提供提升信用额度、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擦亮AEO企业金字招牌。

  此外,海关积极推进国际AEO互认合作,目前中国已与3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8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位居全球第一。专项行动提出,推进与更多国家开展AEO互认合作,不断提升我国企业在境外通关便利化水平。

  十八、海关对于企业主动披露的政策有哪些红利?

  主动披露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并主动接受海关处理,进而依法获得其违规行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制度。主动披露制度高度契合国家现行宏观政策导向,充分体现“守法便利”“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有利于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该政策红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给予企业更多容错空间。海关坚持守法便利,对于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影响税款征收、影响出口退税、影响海关统计、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加工贸易单耗不符以及违反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等违规行为,危害后果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政策紧密贴合企业实际生产需要,覆盖企业常见违规类型,在时限上给予企业充足的自查时间,满足企业守法自律、自查合规的需要。

  二是给予企业信用保护红利。主动披露政策规定,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同时,对于涉税违规行为,企业主动披露并及时改正即可申请减免滞纳金,进一步扩大企业信用保护容错范围。

  三是给予企业高效便捷的办理流程。海关拓展主动披露网上办理渠道,企业可通过“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完成报告提交、文书接收、材料补充、通知查询等相关业务。同时,企业可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主动披露,解决企业异地办理难题,让企业办事更省时省力,大幅提升企业获得感。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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