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大公募基金首席经济学家解读《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又见重磅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部署,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该《意见》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何指导意义?对中国经济整体发展格局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举措将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对此,中国基金报采访了三位首席经济学家,来进行解读。以下是各位金句: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意见》的出台具有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战略性意义,旨在以制度创新释放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标志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从“有形治理”迈向“高质量治理”的新阶段。
创金合信基金首席经济学家魏凤春:在经济发展格局中,该《意见》推动国企与民企协同共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中航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邓海清:《意见》的推出,短期内有利于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减少治理成本;长期来看有利于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高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长期有利于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提高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基金报记者:该《意见》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何指导意义?对中国经济整体发展格局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
李湛:《意见》的出台具有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战略性意义,旨在以制度创新释放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标志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从“有形治理”迈向“高质量治理”的新阶段。
它不仅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原则,同时融合了现代企业制度要素,如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创新机制、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体现出中国特色与市场逻辑的深度结合。从经济格局来看,这将有助于优化企业组织效率、促进要素流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进而推动中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增长。
魏凤春: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的发布意义非凡。它为企业构建了更为明晰的产权制度,降低交易成本与不确定性,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在经济发展格局中,《意见》推动国企与民企协同共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抗风险能力。从宏观层面看,这是对经济制度的完善,能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与规范性,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微观基础。
邓海清:《意见》作为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系统部署了党的领导、公司治理、激励创新等关键领域,通过明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推动企业治理从“形式合规”向“效能提升”转型;通过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链升级,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微观基础;通过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和国际化治理规则,助力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增强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话语权。
《意见》的推出,短期内有利于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减少治理成本;长期来看有利于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高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治理过程中挑战犹存
中国基金报记者:《意见》提出要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包括强化章程基础作用、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等。这些举措将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
李湛:《意见》将“两个一以贯之”贯穿治理体系改革全过程。一是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流程,明确党委(党组)前置事项清单,强化决策统一性;二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实外部董事力量,推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建立新型经营责任制,提升运营效率;三是健全企业家培养与激励机制,释放管理活力;四是鼓励国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治理与人才上交流互鉴,推动治理机制市场化转型。
挑战主要包括:一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仍需时间,机制磨合期长,部分企业习惯行政化管理路径;二是在权责划分和绩效评价上仍缺乏细化工具,可能导致“有责难权”或“有权无责”的治理困境。
魏凤春:强化章程基础作用,能为国企运营提供明确规则与指引,保障决策和管理有章可循,减少内耗。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又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执行效率,进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传统管理思维惯性,对新治理模式的接受和适应困难;不同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划分,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易出现模糊地带,引发权力争夺或推诿责任等问题,影响改革成效。
邓海清:强化章程基础作用,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有利于减少决策内耗,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鼓励上市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和市值管理能力。
面临的挑战包括:部分国企仍存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冗长问题,需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自主权。中长期激励工具(如股权激励)覆盖率不够高,需完善与业绩挂钩的浮动薪酬机制。
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
向世界一流企业标准靠拢
中国基金报记者:《意见》提及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等内容,这对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您认为民营企业应如何抓住这一政策红利,突破自身治理和发展瓶颈,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实现转型升级?
李湛:通过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管理体系,企业可提升决策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把握技术变革与市场趋势。激励机制完善后,高端人才更易留用、发挥作用,有助于企业增强创新力。随着发展规模扩大,规范治理也有利于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适应监管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倡导企业接轨国际规则、履行社会责任,这将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向世界一流企业标准靠拢,提升全球竞争力。
魏凤春:首先,民营企业应明晰产权,建立多元产权结构,分离法人财产与个人或家族财产,明确股东持股比例,引入外部投资者,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注入资金与活力。其次,依据《意见》要求制定规范章程,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构建科学决策与执行监督体系,避免一言堂和内部管理混乱。再次,需建立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激发员工创造力,推动企业技术与管理创新。最后,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增强企业凝聚力,以突破治理和发展瓶颈,实现转型升级。
邓海清:《意见》作为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系统部署了党的领导、公司治理、家族企业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例如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入独立董事等,提升决策透明度。推动股权多元化,试点“同股不同权”架构。建立数据驱动的决策系统,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合规审计和反腐败审计制度,将合规成本纳入预算。
将社会责任理念深度嵌入企业战略和运营体系是关键
中国基金报记者:《意见》强调要推动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企业如何在履行社会责任(如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否存在可量化的评估框架来平衡两者的关系?
李湛:关键在于将社会责任理念深度嵌入企业战略和运营体系中。《意见》提出将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纳入企业发展目标,引导企业以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为底线,在稳就业、促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主动作为,进而拓展市场、提升品牌价值、增强长期竞争力。例如,新能源企业通过乡村光伏项目既助力乡村振兴,又获得低价绿电资源;消费品品牌采用环保包装可吸引绿色消费群体,实现产品溢价。
可通过建立ESG(环境、社会、治理)指标体系,量化评估企业在履责过程中的成本与回报,为“社会责任 经济效益”双轮驱动提供数据支撑和优化路径。
魏凤春:企业可通过绿色创新技术,将绿色发展融入生产流程,比如制造业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技术,降低能耗同时节约成本,还能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参与乡村振兴时,企业可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开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开拓新市场,创造新利润增长点。
目前存在一些可量化评估框架,像社会责任投资(SRI)指标,综合考量企业在环境、社会、治理(ESG)方面表现。通过分析资源利用率、污染物减排量、乡村就业带动人数、帮扶资金投入产出比等指标,企业能直观衡量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平衡度,适时调整策略。
邓海清:《意见》作为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系统部署了党的领导、公司治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并非对立关系,关键在于构建战略融合机制和科学评估体系,例如:一、绿色发展的价值转化。通过环境成本内部化实现经济效益提升,如采用循环经济模式降低资源消耗成本。农业企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既可减少水资源成本,又能获得政府生态补偿。
二、乡村振兴的产业链赋能。构建“企业 合作社 农户”利益共同体,如某茶叶企业通过建立标准化种植基地,带动农户增收,同时获得稳定原料供应,将社会责任转化为供应链稳定性优势。
三、技术创新驱动双效提升。研发投入可同时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光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使发电效率提升、产品成本下降,实现环境效益与市场份额双增长。
兼顾短期绩效与长期创新的激励制度
中国基金报记者:如何设计兼顾短期绩效与长期创新的激励制度?如何才能真正激发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积极性,进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实施时是否需要有所侧重?
李湛:《意见》专设“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一章,明确将创新激励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企业可通过赋予项目团队自主权、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稳定分红),将人才优势转化为持续创新动能。对上市公司,支持引入5%以上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强化治理与创新联动。
不同行业应分类施策:高科技企业注重研发成果转化激励,传统制造业则更重视生产改进与一线激励,从而实现人才优势向创新动能的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短期绩效与长期价值的协同提升。
魏凤春:兼顾短期绩效与长期创新的激励制度,可设置短期绩效奖金,依据季度业务成果,如销售额、项目完成进度等发放,激发即时动力;同时推行股权激励,如虚拟股权、股票期权,绑定员工与企业长期利益。
要激发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积极性,一方面,给予成果转化收益分成,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利润的一定比例奖励给团队;另一方面,设立荣誉激励,如专利署名、技术命名,给予精神鼓舞。
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实施时各有侧重。科技企业重创新自主权与成果转化,可设弹性工作时间,让科研人员有精力探索前沿;制造业关注工艺改进与产能提升,对提出降本增效方案的团队重奖;初创企业资源有限,多以股权吸引人才共担风险,成熟企业则侧重多元福利与晋升体系,稳固创新团队。
邓海清:《意见》作为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系统部署了党的领导、公司治理、激励制度设计的核心逻辑是实现长短期目标的动态平衡,应注重短-中-长期激励的阶梯式嵌套,短期激励(1年内)应聚焦可量化的创新成果,如设立“快速验证奖”,对短期内完成技术原型开发的项目团队给予一定的即时奖金(参考华为“快速响应机制”)。
中期激励(1~3年)建议构建“创新项目跟投 里程碑奖金”体系,每达成关键节点释放一部分激励。长期激励(3~5年)可采用“限制性股票 回溯奖励”组合,如对核心研发人员授予3~5年期分阶段解锁的股票期权,项目突破后追加追溯分红等。
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实施时需要有所侧重,例如,科技研发企业短期应侧重专利快速变现机制,长期应侧重根据技术路线图绑定股权激励;生物医药企业短期应侧重临床试验阶段性奖励,长期应侧重药品上市后销售分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