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费用标准(2025 年最新调整)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大商所”)发布的 2025 年最新交易规则,聚丙烯(PP)期货交易手续费
标准已完成调整,具体执行固定费率模式:每手开仓或平仓操作的手续费统一设定为 1 元人民币。该费用标准具有普适性,适用于所有参与聚丙烯(PP)期货交易的市场参与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及产业客户),费用透明且稳定,便于各类市场主体精准核算交易成本,规划资金使用与交易策略。
大商所明确规定,聚丙烯(PP)期货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 7%。依据杠杆倍数计算公式(杠杆倍数 = 1÷ 保证金比例),投资者参与聚丙烯(PP)期货交易可运用的资金杠杆倍数为 14 倍(1÷7%≈14)。该杠杆水平在保障市场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了合理的资金利用效率,同时需特别注意,杠杆交易在放大潜在收益的同时,也会同步放大风险,投资者需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操作。
以聚丙烯(PP)期货合约 2025 年市场典型成交价格 7400 元 / 吨为基准,结合每手 5 吨的标准化合约单位,每手交易的初始保证金金额严格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单位价格 × 合约单位 × 保证金比例,即 7400 元 / 吨 ×5 吨 ×7%=2590 元人民币 / 手。该金额为大商所规定的最低保证金要求,实际交易过程中,期货公司可能根据市场波动率(如聚丙烯现货价格波动幅度、上下游产业链供需变化、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户风险等级(如投机类客户与套保类客户的风险评级差异、历史交易风险记录)及持仓规模(如单一合约持仓占比、是否涉及大额持仓)等因素,对保证金比例进行动态上调。因此,投资者需以开户机构发布的实时保证金调整通知作为操作依据,确保账户保证金充足,避免因保证金不足引发强制平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聚丙烯(PP)期货作为大商所上市的标准化化工类期货品种,核心合约参数明确且标准化,具体如下:
聚丙烯(PP)期货实行白盘与夜盘并行的交易制度,具体时段划分全面覆盖国内及国际化工品市场主要活跃时段,兼顾不同时区、不同交易习惯的投资者需求,具体交易时段如下:
作为大商所(英文缩写 DCE)交易的核心化工类品种之一,聚丙烯(PP)期货严格遵循大商所统一制定的持仓管理规则,核心要求为:投资者不得将任何聚丙烯(PP)期货持仓合约保留至交割月份,必须在合约交割月的前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完成全部未平仓合约的平仓操作。
此项规则的制定,核心目的在于维护聚丙烯(PP)期货市场的充足流动性,避免临近交割月时持仓过度集中导致的价格异常波动;同时,通过提前平仓要求,防范投资者(尤其是非产业类投资者)因不熟悉聚丙烯实物交割流程(如交割品质标准、交割仓库分布、仓储运输条件及成本、交割品检验规范等)而面临的交割风险,保障交割环节的有序开展与市场整体交易秩序。投资者需建立完善的持仓跟踪机制,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查询合约到期时间,或关注开户机构发布的持仓提醒通知,提前制定平仓策略,确保交易行为完全符合交易所规则,规避因违规持仓引发的处罚风险(如罚款、限制交易权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