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TA 期货合约核心交易参数
PTA 期货是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的标准化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按合约规则明确设定如下,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交易操作基准:
PTA 期货交易实行 “白盘 夜盘” 双时段交易模式,具体时间划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下,旨在匹配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衔接 PTA 产业链(如化纤、纺织行业)交易节奏,提升市场流动性与连续性:
根据 2025 年郑商所最新发布的交易费用标准,PTA 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规则明确如下:
郑商所对 PTA 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明确界定,该比例为7%。依据保证金比例与杠杆效应的换算公式(杠杆倍数 = 1÷ 保证金比例),可推算出 PTA 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约为 14 倍(即 1÷7%≈14)。杠杆交易模式允许投资者以较少的初始资金参与较大金额的合约交易,但同时放大了收益与风险,交易者需充分认知该特性,做好风险评估与资金管控。
以 PTA 期货合约价格 4700 元 / 吨、单手持仓 5 吨为例,单手持仓所需缴纳的交易所保证金金额测算如下:
单手保证金约为 1645 元人民币(计算过程:4700 元 / 吨 ×5 吨 ×7%=1645 元),该金额为投资者参与 PTA 期货交易的基础资金门槛,核心作用在于保障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维护市场信用秩序,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与信用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郑商所统一监管要求,所有期货品种均执行 “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份” 的规则,PTA 期货亦遵循该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投资者需在 PTA 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的最后一个可交易日闭市前,完成所有头寸的清算(即平仓)操作,不得持有未平仓合约进入交割月份。
该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一是保障交割月份市场流动性,避免非交割需求持仓占用市场资源;二是简化交易流程,规避实物交割环节可能产生的仓储、运输、质检等复杂性与额外成本;三是强化市场风险控制,防范交割月份价格异常波动。若投资者未按规定在期限内完成平仓,郑商所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 PTA 期货合约细则,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强制平仓处理,相关交易风险、手续费、亏损及法律责任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述规则体系通过标准化的参数设定、透明的费用政策及严格的持仓管理要求,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引,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障 PTA 期货市场长期有序运作,更好服务于 PTA 产业(如化工、纺织领域)的风险管理需求与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