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二甲苯期货合约核心交易参数
对二甲苯期货是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的标准化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按合约规则明确界定,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清晰的交易操作基准,具体如下:
对二甲苯期货交易实行 “白盘 夜盘” 双时段连续交易模式,具体时间划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下,旨在匹配对二甲苯产业链(如石化、化纤行业)的生产经营节奏,为市场参与者规划投资策略、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提供明确时间依据:
依据 2025 年郑商所发布的最新交易规则(原文中 “上期所” 表述有误,对二甲苯期货为郑商所品种,此处修正),对二甲苯期货交易手续费采用 “按成交金额比例收取 日内优惠” 的差异化模式,具体标准如下:
郑商所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明确规制,该比例统一设定为8%。根据保证金比例与杠杆效应的换算逻辑(杠杆倍数 = 1÷ 保证金比例),可推算出对二甲苯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约为 12.5 倍(即 1÷8%=12.5)。需特别提示,杠杆交易模式虽能让投资者以较少初始资金参与较大规模的合约交易,放大潜在收益,但同时也会同步放大市场风险,因此交易者需充分认知杠杆特性,做好风险评估与资金管控,避免因过度杠杆操作引发履约风险。
对二甲苯期货单手持仓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单手保证金金额 = 合约价格 × 交易单位 × 保证金比例。以当期市场价格 6500 元 / 吨、交易单位 5 吨 / 手为测算基准,单手持仓需缴纳的交易所初始保证金金额计算如下:
单手初始保证金约为 2600 元人民币(计算过程:6500 元 / 吨 ×5 吨 / 手 ×8%=2600 元)。该保证金金额为投资者参与对二甲苯期货交易的最低资金门槛,其核心功能在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维护市场信用秩序,防范因价格波动引发的违约风险,确保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作为郑商所上市交易的标准化产品,对二甲苯期货严格遵循郑商所统一的持仓管理规定,核心要求如下:
郑商所明确规定,其旗下所有期货品种(含对二甲苯期货)均不允许投资者持有未平仓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具体到对二甲苯期货,所有投资者需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之前,于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完成所有持仓的平仓操作,确保无未平仓头寸留存至交割月。
该规则的制定旨在实现三重核心目标:一是保障交割月份市场的充足流动性,避免非交割需求的持仓占用市场资源,影响交割环节的效率;二是简化中小投资者的交易流程,规避实物交割环节可能产生的仓储、运输、质检等复杂操作与额外成本;三是强化交割前的市场风险控制,防范因持仓结构不合理引发的交割月份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稳定运行。若投资者未按规定在期限内完成平仓,郑商所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细则,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强制平仓处理,相关交易风险、手续费、亏损及法律责任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述规则体系通过标准化的参数设定、透明的费用政策及严格的持仓管理要求,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规范、清晰的操作指引,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障对二甲苯期货市场长期有序运作,更好地服务于对二甲苯产业的风险管理需求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