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成橡胶期货合约核心交易参数
合成橡胶期货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期所”)正式挂牌交易的标准化工业品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上期所《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交易规则
(2025 年版)》设定,具体如下:
参数类别 | 具体标准 | 备注说明 |
交易代码![]() |
BR | 合成橡胶期货专属交易代码,用于交易系统委托申报、行情数据传输、合约信息查询、持仓管理等环节,具备唯一性与标识性,确保交易标的精准定位 |
标准交易单位![]() |
5 吨 / 手 | 投资者申报交易时,委托数量需以 “手” 为单位,每手对应 5 吨符合合约规定质量标准的合成橡胶现货标的(通常为丁苯橡胶、顺丁橡胶等主流品种),保障工业品交割品质量一致性 |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 5 元 / 吨 | 合约价格变动需以 5 元 / 吨为最小单位递增或递减,不得出现非整数倍变动,符合上期所工业品期货价格![]() |
最小盈亏变动金额(单手) | 25 元 / 手 | 当合约价格发生一次最小变动单位(即一个价格波动基本点)时,单手持仓投资者的盈亏变动金额计算逻辑为 “5 元 / 吨 × 5 吨 / 手 = 25 元 / 手”,明确工业品价格微幅波动对持仓盈亏![]() |
根据上期所《期货交易时间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合成橡胶期货实行 “日间交易(白盘) 夜间交易(夜盘)” 双时段连续交易模式,适配工业品产业链客户(如橡胶加工、轮胎制造、贸易企业)的交易需求,提升市场流动性与价格连续性,具体时间划分如下(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际交易日及时段调整以上期所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 具体交易时段 | 补充说明 |
日间交易(白盘) | 上午 9:00-10:15(第一节)、10:30-11:30(第二节);下午 13:30-15:00(第三节) | 上午两节交易间设置 15 分钟休市(10:15-10:30),午间休市时间为 11:30-13:30,下午交易时段为连续交易,无中场休息,适配工业品现货贸易日间议价、订单调整节奏 |
夜间交易(夜盘) | 21:00-23:00 | 夜盘交易时段为连续交易,无中场休息,覆盖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夜间波动时段,便于投资者应对跨境原材料价格联动影响,及时调整套保或投机策略 需特别说明:若遇上期所公告的节假日休市、系统技术维护,或因市场异常情况(如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流动性显著不足、产业链重大政策变动)导致的交易时间调整,以上期所通过官方网站、交易系统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期货经营机构需通过短信、APP 推送、官网公告等多渠道及时告知投资者,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保障工业品期货交易的连续性与投资者权益。 |
根据上期所 2025 年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合成橡胶期货交易手续费按合约成交金额比例计收,开仓与平仓执行统一费率,具体规则及测算如下:
合成橡胶期货开仓手续费与平仓手续费(含日内平仓、非日内平仓)均按当期合约成交金额的 0.002%(即 0.2‱,万分之零点二)统一计收,费率无交易类型差异,旨在简化工业品客户成本核算流程,提升交易成本透明度。
手续费计算公式:单手单次手续费 = 合约成交金额(元 / 手)× 手续费费率
其中,合约成交金额 = 合约成交价格(元 / 吨)× 交易单位(5 吨 / 手),交易单位为上期所统一设定的标准化参数,全市场执行统一标准。
以 2025 年市场典型单手合约成交金额 13000 元为例(对应合约成交价格 2600 元 / 吨:2600 元 / 吨 × 5 吨 / 手 = 13000 元 / 手),单次交易(开仓或平仓)手续费金额测算如下:
单手单次手续费 = 13000 元 / 手 × 0.002% = 1.3 元 / 手
即投资者完成一手合成橡胶期货开仓或平仓操作,需按基准标准支付手续费 1.3 元;若完成 “开仓 平仓” 完整交易流程,单手总手续费为 1.3 元(开仓) 1.3 元(平仓)= 2.6 元。
需说明:实际手续费金额随合约实时成交价格波动动态调整,最终费用以上期所最新费率标准及当期合约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上期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合成橡胶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9%,该比例为全市场刚性执行的最低基准比例,期货经营机构不得低于此标准收取保证金,适配合成橡胶作为工业品的价格波动特性,筑牢市场风险管控底线,有效控制交易双方履约风险。
基于该保证金比例,合成橡胶期货交易杠杆倍数测算逻辑为:杠杆倍数 = 1 ÷ 初始保证金比例,即 1 ÷ 9% ≈ 11.11 倍(通常表述为约 11 倍)。鉴于合成橡胶价格易受原油成本、下游需求、库存水平等因素影响,投资者需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评估杠杆交易风险,避免因过度杠杆放大亏损。
期货经营机构可根据以下合规因素,在上期所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
保证金计算公式: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成交金额(元 / 手)× 保证金比例
其中,合约成交金额 = 合约成交价格(元 / 吨)× 交易单位(5 吨 / 手)。
以 2025 年市场典型单手合约成交金额 13000 元(对应合约成交价格 2600 元 / 吨)、上期所初始保证金比例 9% 为例,单手保证金金额测算如下:
单手交易所初始保证金 = 13000 元 / 手 × 9% = 1170 元 / 手
(注:原文 “5850 元” 测算结果存在偏差,修正后以标准公式计算为准)
即投资者交易一手合成橡胶期货,在上述条件下需按规定缴纳的上期所初始保证金金额为 1170 元;若期货经营机构额外加收 2% 保证金(执行 11% 保证金比例),则实际需缴纳金额为 1170 元 ×(1 2%)= 1193.4 元 / 手。
根据上期所《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交割细则(2025 年版)》,合成橡胶期货交割与持仓管理规则如下,结合工业品实物交割特性,旨在规范交割流程、防范交割违约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有序运行:
个人投资者不具备合成橡胶期货合约实物交割的参与资格,需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 3 个交易日闭市前,完成全部持仓的平仓操作;截至该时点闭市,若个人投资者仍持有未平仓头寸,上期所有权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合成橡胶期货合约细则》,对其未平仓持仓执行强行平仓操作。
强行平仓产生的交易盈亏、手续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均由个人投资者自行承担;期货经营机构仅依据交易所规则执行操作,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鉴于合成橡胶作为工业品的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强行平仓效果,投资者需提前规划持仓调整,避免触发强制平仓。
自合成橡胶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起,投资者持有的所有持仓及新下达的交易委托指令,其手数需严格符合 “2 手整数倍” 要求,即持仓数量、申报交易数量均需为 2 手的倍数(如 2 手、4 手、6 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