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7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资产减值的议案。 四、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

后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 五、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起始日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担保合同期为一年。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500万元。 七、同意增资控股芜湖新百方案,授权管理层洽谈受让芜湖新百其他股东股权。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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