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金融期货交易
中,手续费与保证金的精准计算是投资者合规操作、风险管控的核心环节,以下以上证 50 股指期货为例,对其交易计算逻辑、合约核心要素及开户条件进行规范说明。
一、上证 50 股指期货交易计算规则
(一)手续费计算
上证 50 股指期货手续费
按交易类型(开仓、平今仓)实行差异化费率,均以合约成交金额
为计算基准,具体计算逻辑及示例如下:
- 费率标准:
- 开仓手续费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 0.23(即 0.000023);
- 平今仓手续费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 2.3(即 0.00023),为开仓手续费率的 10 倍。
计算示例:若上证 50 股指 期货市场

价格为 2300 点,合约乘数为 300 元 / 点,则:
- 合约成交金额 = 市场价格(指数点)× 合约乘数 = 2300 点 × 300 元 / 点 = 690000 元;
- 开仓手续费 = 成交金额 × 开仓手续费率 = 690000 元 × 0.000023 = 15.87 元;
- 平今仓手续费 = 成交金额 × 平今仓手续费率 = 690000 元 × 0.00023 = 158.7 元。
(二)保证金计算
上证 50 股指期货保证金
按 “开仓价格 × 合约乘数 × 保证金比例” 计算,中国金融期货
交易所(以下简称 “中金所”)规定其最低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12%,具体计算示例如下:
若上证 50 股指期货开仓价格为 2300 点,合约乘数为 300 元 / 点,保证金比例为 12%,则:
- 每手合约保证金 = 开仓价格(指数点)× 合约乘数 × 保证金比例 = 2300 点 × 300 元 / 点 × 12% = 82800 元。
- 注:期货公司可根据市场波动幅度、投资者风险等级等因素,在中金所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上调保证金比例,强化风险管控。
二、上证 50 股指期货合约概要
合约要素 |
具体内容 |
品种名称 |
上证 50 股指期货 |
上市交易所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 |
交割方式 |
现金交割(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计算盈亏,无需实物交割) |
交易单位 |
每手 1 份合约(对应合约价值 = 指数点 × 合约乘数) |
报价单位 |
指数点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 12.00%(中金所最低标准) |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10% |
交易时间 |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与 A 股市场交易时段基本同步) |
合约标的 |
上证 50 指数(反映上海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 50 只代表性股票的整体表现) |
合约乘数 |
每指数点价值 300 元人民币 |
合约月份 |
涵盖当月合约、下月合约及随后两个季月合约(如 3 月、6 月、9 月、12 月)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若遇国家法定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交割日期 |
与最后交易日一致
|
三、上证 50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投资者申请开通上证 50 股指期货交易权限,需满足中金所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资金要求:期货保证金账户内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且该余额需在开户申请日前连续 5 个交易日内持续保持,确保投资者具备应对交易风险的资金实力;
- 知识考核要求:完成股指期货(含上证 50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专项学习,并通过中金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测试成绩需达到 80 分(含)以上,证明具备参与交易的基础认知能力;
- 交易经历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以证明具备实际操作经验:
- 近 3 年内具有累计 10 笔(含)以上境内普通商品期货实盘交易成交记录;
- 具有累计 10 个交易日(含)以上、20 笔(含)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需经中金所或期货公司系统验证)。
- 上述开户条件的设置,旨在确保投资者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知识储备与操作经验,符合专业金融期货交易的风险适配要求,保障市场稳定有序运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