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燃料油、铂等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4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9号)和广州期货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6〕3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结算时起,

  丁二烯橡胶、20号胶、天然橡胶期货已上市合约(2603-2701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2602合约维持23%不变);

  石油沥青期货已上市合约(2603-2712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2602合约维持23%不变);

  原油期货已上市合约(2603-2812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燃料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2603-2702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2604-2701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2602合约维持21%不变,2603合约维持16%不变);

  铂、钯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7%。

  2026年2月4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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