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基本交易参数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作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上期能源”)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上期能源发布的《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易规则
》,具体设定如下:
参数类别 | 具体标准 | 备注说明 |
交易品种名称 |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 | 标准化指数期货![]() |
交易代码![]() |
EC | 用于交易系统![]() |
合约乘数![]() |
每点人民币 50 元 | 合约价值以 “指数点 × 合约乘数” 计算,每 1 点指数对应 50 元人民币合约价值 |
报价单位![]() |
指数点 | 合约价格以指数点为单位申报,申报价格需为最小变动价位![]() |
最小变动价位 | 0.1 点 | 合约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为 0.1 点,每手合约对应最小盈亏为 “0.1 点 ×50 元 / 点 = 5 元” |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时段仅设置日间交易(白盘),具体时间如下(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期能源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 具体交易时段 |
日间交易(白盘) | 上午 9:00-10:15、10:30-11:30;下午 13:30-15:00 需特别说明:上期能源交易系统仅在上述时段内接受合规委托申报,超出时段的委托指令将被系统自动驳回;若交易时段内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如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流动性不足等),上期能源有权依据《交易规则》暂停交易,恢复交易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
根据上期能源 2025 年最新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手续费按交易类型(开仓、平昨仓、平今仓)执行差异化费率政策,具体规则如下:
以合约成交价格 2700 点为例,代入公式计算不同交易类型的手续费:
根据上期能源《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18%,该比例对应市场杠杆倍数约为 5.5 倍(杠杆倍数 = 1 / 初始保证金比例≈5.56 倍)。
期货公司可根据投资者风险评级(需达到 C3 及以上风险等级)、持仓规模(如是否为投机持仓或套保持仓)、市场波动率(如近期指数涨跌幅、国际航运市场联动影响)等合规因素,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具体加收标准以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风险揭示书》《保证金收取标准告知函》为准。
保证金计算公式为: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最新成交价格(指数点)× 合约乘数(元 / 点)× 保证金比例。
以合约最新成交价格 2700 点、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 18% 为例,分步计算如下:
根据上期能源《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割细则》,该品种最后交易日规则如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周的第一个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因市场特殊情况(如国际航运市场重大变动、不可抗力等)需调整,上期能源有权提前发布公告,将最后交易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或指定日期。
投资者需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完成全部持仓的平仓操作(该品种不涉及实物交割,采用现金交割方式),未按时平仓的持仓将由上期能源按最后交易日结算价自动进行现金交割处理,具体交割结算规则以上期能源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