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油期货基本交易参数
原油期货作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上期能源”)核心上市品种,在境内外能源衍生品市场中具有重要定价与风险管理功能,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上期能源发布的《原油期货合约
交易规则
》,具体设定如下:
参数类别 | 具体标准 | 备注说明 |
交易品种名称 | 原油期货 | 标准化商品期货![]() ![]() |
交易代码![]() |
SC | 用于交易系统![]() |
交易单位![]() |
1000 桶 | 最小交易单位为 1 手,每手对应 1000 桶原油现货标的(符合 API 标准的中质含硫原油)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 桶 | 合约价格以 “元 / 桶” 为单位申报,申报价格需为最小变动价位![]() |
最小变动价位 | 0.1 元 / 桶 | 合约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为 0.1 元 / 桶,每手合约对应最小盈亏为 “0.1 元 / 桶 ×1000 桶 = 100 元” |
原油期货交易时段涵盖日间交易(白盘)与夜间交易(夜盘),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连续交易
机会,具体时间如下(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期能源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 具体交易时段 |
日间交易(白盘) | 上午 9:00-10:15、10:30-11:30;下午 13:30-15:00 |
夜间交易(夜盘) | 21:00 - 次日 2:30 需特别说明:上期能源交易系统仅在上述时段内接受合规委托申报(含境内投资者人民币委托、境外投资者跨境委托),超出时段的委托指令将被系统自动驳回;若交易时段内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如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流动性不足、国际油价极端波动传导等),上期能源有权依据《交易规则》暂停交易,恢复交易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
根据上期能源 2025 年最新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原油期货开仓手续费执行固定金额收费标准,具体规则如下:
原油期货开仓手续费按固定金额计收,标准为20 元 / 手,平仓手续费收费标准与开仓手续费一致(即 20 元 / 手),不区分日内平仓与非日内平仓。该收费结构旨在保障市场交易成本透明度,便于投资者精准核算交易成本。
由于手续费采用固定金额模式,无需结合成交价格计算,投资者每完成一手原油期货开仓或平仓操作,均需支付手续费 20 元。例如:
根据上期能源《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原油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9%,该比例对应市场杠杆倍数约为 11 倍(杠杆倍数 = 1 / 初始保证金比例≈11.11 倍)。
期货公司可根据投资者风险评级(需达到 C4 及以上风险等级)、持仓规模(如是否为投机持仓、套保持仓或套利持仓)、市场波动率(如国际原油市场地缘政治影响、供需格局变化导致的价格波动)等合规因素,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具体加收标准以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风险揭示书》《保证金收取标准告知函》为准。
保证金计算公式为: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最新成交价格(元 / 桶)× 交易单位(桶 / 手)× 保证金比例。
以合约最新成交价格 530 元 / 桶、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 9% 为例,分步计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