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四川汉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新材料")是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下属子公司。2026年3月12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川0604破申1号决定书,准许汉江新材料预重整,预重整期限为自2026年3月12日起3个月,预重整期间汉江新材料“停止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清偿的除外”。汉江新材料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信用贷款本金为2500万元,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因汉江新材料已进入破产预重整阶段,该贷款按(2026)川0604破申1号决定书停止清偿,后续将根据预重整期间确定的清偿方案进行统一清偿。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为汉江新材料提供担保且已代偿金额为3.3亿元,担保余额3.18亿元,前述已代偿和担保余额有足额反担保。汉江新材料上述贷款停止清偿事项可能影响汉江新材料其他贷款的到期时间,并产生相关违约金、罚息等支出。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